解释 : 蔡泽曰:“若夫秦之商君,楚之吴起,越 之大夫种,其卒然亦可原与?”应侯知蔡泽之欲困己以 说,复谬曰:“何 为不可?夫公孙鞅之事孝公也,极身无贰虑,尽公而不顾私;设刀锯以禁奸邪,信赏罚以 致治;披腹心,示情素,蒙怨咎,欺旧 友,夺魏公子 卬,安秦社 稷,利百姓,卒为 秦禽将破敌,攘地千里。 吴起之事悼 王也,使私不得害公,谗不得蔽忠,言不取苟 合,行不取苟容, 不为危易行,行 义不辟难,然为霸主强国,不辞祸凶。 大夫种之事越王也,主虽 困辱,悉忠而 不解,主虽绝 亡,尽能而弗 离,成功而弗矜,贵富而不 骄怠。若此三子者,固义之至也,忠之 节也。是故君子以义死难,视死 如归;生而辱 不如死而荣。士固有杀身以成名,虽义之所在,虽死无 所恨。何... 更多 >>